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由谁受理
导读: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有时候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对于事故的责任认定不能一下就做出来决定,所以需要进行司法鉴定,那么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由谁受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由司法部门批准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执行,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3、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4、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5、评定书。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
6、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受伤人员在医疗终结之后,可以通过向办案的交警机关申请,由交警机关委托法医鉴定机构;还可以在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后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委托进行鉴定。通过交警机关委托鉴定的,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1年。鉴定应该在治疗终结后鉴定。按照法律规定,主张权利的期限自受伤之日起不能超过一年,鉴定无明确的期限限制,但鉴定期间越长对伤者本人越不利。
综上所述,按照规定,当事人应该在医疗治疗期结束后申请做司法鉴定。交通事故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一年,而当事人提出司法鉴定应该在举证期限内,也就是说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时间限制应该是一年,具体什么时候做并没有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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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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