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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30 15:48:45 人浏览

导读:

在发生交通事故过后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要确定这个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问题,因为责任的划分决定了事故赔偿等问题,因此这个问题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必须重视起来。那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以下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解答。

  在发生交通事故过后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要确定这个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问题,因为责任的划分决定了事故赔偿等问题,因此这个问题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必须重视起来。那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以下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解答。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审理标准

  为依法妥善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统一裁判尺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深圳交通律师结合法院审判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确定案件诉讼主体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原告是:

  1、在交通事故中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

  2、在交通事故中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和被扶养人;

  近亲属应区分为两个顺序:等一顺序为死亡受害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无第一顺序近亲属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可作为原告起诉。同一顺序的近亲属应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3、为在事故中的无名死者垫付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单位或个人;

  4、在交通事故中车辆、物品等财产遭受损害的财产所有权人或其他权利人。

  (二)被告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被告是:

  1、机动车驾驶人;

  2、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过错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等其他应承担赔偿责任的单位或个人;

  交通事故中身份明确的侵权人死亡,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为被告,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但留有遗产的,赔偿权利人可以侵权人遗产的最终所有人为被告提起诉讼。

  3、承保事故车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

  4、经当事人请求列为被告的承保事故车辆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据以查明交通事故经过、确认交通事故责任的证据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现场视听资料、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

  (一)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审查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应进行质证。交通事故认定书系公文书证,援引该证据的当事人提交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原件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的副本的,推定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为真实。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真实性有异议的,应承担本证的证明责任,其所提供的证据应达到能够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不真实的状态。其举证仅使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真伪不明的,仍应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认定案件事实。

  当事人无相反证据推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应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认定事故的经过和责任划分。

  (二)无交通事故认定书案件的处理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未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应根据当事人举证情况、法院调查取证情况,综合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确定各方应承担的责任。

  2、按以上方式难以确定责任的,按照以下规则处理:

  (1)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事故各方承担同等民事责任;

  (2)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事故各方承担同等民事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事故各方承担同等民事责任;

  (4)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方承担主要民事责任。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赔偿责任主体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赔偿责任主体为: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侵权人及其他赔偿义务人。

  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编辑为您整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解答。通常来说,交通事故发生过后交通事故管理部门会进行相应的责任审查,并对这个事故作出最终的责任处理,并确定赔偿责任主体。若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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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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