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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湖南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1-19 02:13:55 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处理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的处理。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交通事故湖南怎么处理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处理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的处理。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交通事故湖南怎么处理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湖南怎么处理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

  1.处理事故的人员: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2.现场处置: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2.交通事故认定: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当事人签名。

  3.赔偿调解: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二、不适用调解的交通事故争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三、当事人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

  对下列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一)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

  (二)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共同签名。损害赔偿协议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事故湖南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未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处理方式,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未造成人员伤亡的轻微剐碰占了事故的多数。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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