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有哪些规定
导读:
现在开车出行的人非常多,因此交通事故也发生的比较多,在发生事故的时候,事故的责任认定往往决定了当事人所需要承担的赔偿比例,所以双方非常容易因为责任认定而产生矛盾,法律上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有相关规定的,关于处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有哪些规定这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将通过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余下的不足部分,按照如下情况划分赔偿责任:
1、机动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按照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由一方负全责的,该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其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比例分担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若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没有过错,机动车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具有过错,应承担部分事故责任的,则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若交通事故的损失完全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则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有证据证明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其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其承担的赔偿责任不超过百分之十。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提起诉讼时,须提交以下证据材料:
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因人身受到损害到医院进行治疗的,须提交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医药费收据、处方、住院费用明细等相关就医证据材料;
3、要求赔偿交通费损失的,须提交与就医时间相一致的车票存根;
4、要求赔偿误工损失的,须提交就诊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因误工所减少的收入情况证明,如月收入数额已超过国家纳税标准的应提交纳税凭证;
5、要求赔偿护理费损失的,须提交就诊医院出具的护理证明、护理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因误工所减少的收入情况证明,如属雇佣护工进行护理的,须出具与用人单位的用工协议及护理费票据;
6、要求赔偿营养费的,须提交就诊医院出具的需要加强营养的证明、营养费票据;
7、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伤残的或认为可能致残的,伤残鉴定应在治疗终结完毕后进行。如要求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则应在起诉时一并提交伤残鉴定申请。
8、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伤残或死亡的,如要求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的,须提交被扶养人的身份证明、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与被扶养人关系证明,如被扶养人为受害人父母的,须提交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其父母的子女情况证明;
9、要求赔偿其他损失的,须提交相关证明,如要求住宿费的,须提交相关票据等。
准备好财产保全(可选)。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在诉前财产保全。如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在保全后15日内提出诉讼。
准备民事诉状、证据。
起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
由此进入审理前的准备阶段。
开庭审理阶段。
进入判决和裁定阶段,法院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当事人提出上诉递交上诉状,进入上诉审理程序),判决书生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处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有哪些规定等知识,由此可见,发生交通事故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剩下的则根据双方的责任大小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对于产生纠纷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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