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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醉驾量刑标准有哪些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13 13:48:35 人浏览

导读: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那么最高院醉驾量刑标准有哪些规定,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有关内容。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那么最高院醉驾量刑标准有哪些规定,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有关内容。

  一、最高院醉驾量刑标准有哪些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其中规定了危险驾驶罪(醉驾)的刑事处罚量刑幅度,在第3项明确规定了“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1、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可以在一个月至二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危险驾驶行为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二、酒驾造成的后果有哪些

  1、出国签证肯定没戏;

  2、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3、将不能报考国家公务员;

  4、不能当律师;

  5、想当兵,政审可能通不过;

  6、如果你想开公司,可能领不了营业执照。

  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哪些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综上所述,最高人民法院规定醉驾的量刑标准为上述所示,如果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考虑免于刑罚,但是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予以惩罚。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最高院醉驾量刑标准有哪些规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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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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