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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交通事故要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04 23:52:53 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在发生之后,是需要承担对应的民事法律责任的,而其情节构成了刑事犯罪的,自然也是需要对其进行刑事罪名的认定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什么样的交通事故要追究刑事责任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交通事故在发生之后,是需要承担对应的民事法律责任的,而其情节构成了刑事犯罪的,自然也是需要对其进行刑事罪名的认定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什么样的交通事故要追究刑事责任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什么样的交通事故要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对于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的肇事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

  (2)重伤1人以上,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

  (3)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3万元至6万元之间的。

  (二)、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视为情节特别恶劣,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2人死亡。

  (2)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6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

  (三)、具有下列情节之一,并符合上述1或2的规定,按照1或2的规定从重处罚:

  (1)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潜逃,或有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或隐瞒事故真相,嫁祸于人的。

  (2)酒后驾车的。

  (3)非司机驾驶机动车辆的。

  (4)驾驶无牌照车辆的。

  (5)明知机动车辆关键部件失灵仍然驾驶的。

  (6)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二、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能否追偿

  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能否追偿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为什么申请交通事故鉴定

  所谓交通事故是指参与道路交通活动的各种汽车和非汽车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和条例的行为,过失造成人、畜伤亡和车物财产损失的交通事件,称为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就会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对于保险车辆就会涉及到保险赔付,有些还会涉及刑事或民事诉讼。因此,对汽车交通事故进行科学公正的鉴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般来说,汽车交通事故鉴定可以委托交通事故鉴定专家进行。在我国,一般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并出具正式文件。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进行交通事故的责任追究的时候,是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的。好了以上就是什么样的交通事故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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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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