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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不去拿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4 15:43:31 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以后,当事人可以选择不去拿。但是当事人选择不去拿,会被视为同意交警部门做出的责任划分。因此还是建议当事人去拿一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更多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不去拿吗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以后,当事人可以选择不去拿。但是当事人选择不去拿,会被视为同意交警部门做出的责任划分。因此还是建议当事人去拿一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更多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不去拿吗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不去拿吗

  既然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了,交警必然通知你要去取认定书,你不去取,交警可视为你以同意事故的责任划分。所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不去拿。

  二、交通事故认定不予复核的情形有哪些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有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对于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成因没有争议可以选择不报警,由双方协商解决。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不去拿吗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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