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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指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2 12:55:21 人浏览

导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指得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在责任限额内对其进行赔偿的责任保险。更多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指什么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指得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在责任限额内对其进行赔偿的责任保险。更多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指什么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指什么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

  二、交强险是否为必须购买

  交强险必须购买。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从2008年8月开始,所有的新车和保险到期的车辆续保必需购买车辆交强险。以六坐以下为例:其中私家车保费为950元,企业非营业汽车1000元,机关非营业汽车950元,营业出租租赁1800元。保险公司将根据车辆销售发票进行判断。

  三、超额投保交强险有什么后果

  有些车主,明明车辆价值10万元,却投保了15万元的保险,认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10万元。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

  有些投保人自以为多投几份保,就可以使被保车辆多几份赔偿。按照《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的车辆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即使投保人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

  法律快车小编温馨提示:在购买保险的时候,当事人要注意理赔的范围。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指什么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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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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