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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2 04:26:00 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之后,一般都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如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主管部门的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之后,一般都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如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主管部门的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有哪些

  《关于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倒查追究规定》中有明确规定:

  (1)凡发生一次死亡两人和死亡一人且肇事车辆为校车,专业客运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的道路交通事故,由交管局组织责任倒查。

  (2)凡发生一次重伤三人(含)以上或者轻伤7人(含)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由交管局组织责任倒查。

  (3)凡发生一次性死亡三人(含)以上,9人(含)以下道路交通事故的,由市局组织责任倒查。

  二、车辆追尾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三、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哪几级

  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有哪些”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凡发生一次死亡2人和死亡1人且肇事车辆为校车、专业客运车辆;发生一次重伤3人或者轻伤7人的交通事故,由交管局组织责任倒查;如果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9人的交通事故,由市局组织责任倒查。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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