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处理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和解处理流程是怎样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和解处理流程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1 03:57:55 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的发生是我们每个人都不想遇见的,因为它的危险性系数极高。可能由于驾驶人的不当操作就会让人付出生命。那么,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和解处理流程是怎样?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交通事故的发生是我们每个人都不想遇见的,因为它的危险性系数极高。可能由于驾驶人的不当操作就会让人付出生命。那么,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和解处理流程是怎样?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和解处理流程是怎样

  (一)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诉讼:一审

  1、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需要做的材料准备,你能准备多少就多少:

  (1、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证人、证言)、物证 。(一般事故责任认定中会有基本的描述和确认)

  (2、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医疗部门就诊的证明。

  (3、医疗部门的所有诊断证明、处方、病历及各项医疗费用单据,包括:挂号费、检查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4、医疗部门出具的陪护证明、转院证明、病休证明。

  (5、单位出具的垫付医疗费用证明、误工损失(受害人工资、奖金、误工天数、固定补贴)证明。

  (6、就医交通费用单据。

  (7、如要求伤残赔偿,需提供伤残鉴定及赔偿数额依据。

  (8、被损害财产所有权的证明。

  (9、被损害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额、数量、质地、新旧程度、价值(贵重物品需有关部门的鉴定书)。

  (10、被损害财产的毁损程度或灭失等证据。

  (11、交通管理部门有关事实及责任的认定 。(如果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应该准备相关证据争取推翻认定,不过,实践中很难)

  (12、肇事司机是否系职务行为。

  (13、车辆的行车、运营执照,司机的驾驶执照。

  (14、被损害车辆的保险证明。

  二、交通事故处理收费么?

  1、处理轻微事故、一般事故不收费。

  2、凡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重大和特大交通事故,结案时交通事故责任者应负责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缴纳交通事故处理费。

  3、交通事故处理收费标准;

  (1)重大事故负全部责任的800元,负主要责任的600元,负同等责任的400元,负次要责任的200元。

  (2)特大事故负全部责任的1000元,负主要责任的700元,负同等责任的500元,负次要责任的300元。

  (3)发生重大、特大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者逃逸的,按交通事故等级收费标准的三倍收取。

  (4)发生重大、特大事故责任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影响交通事故调查的,按交通事故等级收费标准的二倍收取

  4、交通事故处理费支出范围:

  (1)用于补充购置勘验现场的勘察箱、照相机以及检验鉴定所需的日暮途穷常费用。

  (2)补充处理交通事故的车辆维修费和燃料费。

  (3)补助因调查侦破逃逸案件或疑难交通事故所需的调查、侦破、鉴定论证等费用。

  (4)支付为处理交通事故而委托其他部门、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检验鉴定的有关费用。

  (5)奖励检举和协助查缉交通事故逃逸者的有功人员的费用。

  (6)事故处理工作其他必须开支的费用。

  三、交通事故处理有哪些时限规定

  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对拒绝或无力预付抢救医疗费用的,暂扣车辆不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扣车期限的,经办案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个月。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4、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日内做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提起行政诉讼。

  5、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对于发生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一般都是很难进行协商的,因为赔偿的金额难以商定。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解处理流程是怎样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