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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笔迹鉴定的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31 11:29:17 人浏览

导读:

司法鉴定的进行是有着很多内容的,其中有着伤残鉴定也是有着笔迹鉴定的,这些鉴定的进行就是需要在相应的期限内进行的,一般笔记鉴定就是十五日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申请笔迹鉴定的期限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司法鉴定的进行是有着很多内容的,其中有着伤残鉴定也是有着笔迹鉴定的,这些鉴定的进行就是需要在相应的期限内进行的,一般笔记鉴定就是十五日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申请笔迹鉴定的期限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申请笔迹鉴定的期限

  申请笔迹鉴定期限的规定是必须要在举证期限内提出来,这也就意味着当事人如果要想进行司法方面的鉴定申请的话,必须要按照举证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界限提出来,否则的话是不予受理的,一般情况下不能够少于15日。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具体的举证期限应参照人民法院送达的《举证通知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通过对笔迹的检验,可判明文件中的笔迹由几个人所写,是否由某人所写,利用笔迹进行人身同一认定,证实文件的真伪。鉴定时要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明确鉴定要求,査验笔迹物证和笔迹样本;分析判断笔迹是否正常,有无伪装或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变化;选择能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的稳定的和带有特殊意义的特征;对检材和样本中找出的特征进行比较,找出符合点和差异点;对符合点和差异点的形成原因综合评断;做出鉴定意见并制做鉴定书。

  二、司法鉴定协议书的内容

  司法鉴定协议书,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在受理鉴定委托时,与委托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书。

  司法鉴定协议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基本情况;

  (二)委托鉴定的事项及用途;

  (三)委托鉴定的要求;

  (四)委托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的简要情况;

  (五)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的目录和数量;

  (六)鉴定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七)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

  (八)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因鉴定需要耗尽或者可能损坏检材的,或者在鉴定完成后无法完整退还检材的,应当事先向委托人讲明,征得其同意或者认可,并在协议书中载明。

  在进行司法鉴定过程中需要变更协议书内容的,应当由协议双方协商确定。

  三、司法鉴定的费用谁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鉴定费实行“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鉴定费由负担举证义务的一方垫付。由法院根据案情,法院判决如果全部败诉当然是全部由败诉方承担。如果有一部分诉求得到支持,各承担一部分。司法鉴定的鉴定费仍然是按照,谁提出,谁预先缴纳的原则!因此,最终的鉴定费用的承担还是与鉴定结果相关系的。

  按照我国司法鉴定规则的规定,经过鉴定,属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医疗损害结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按照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比例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申请笔迹鉴定的期限的全部内容。司法鉴定的进行就是需要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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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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