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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精神病多少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6 11:04:04 人浏览

导读:

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在有些案件中,如果实施犯罪行的人患有精神病,如果不具有刑事责任承担能力的情况下,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那犯罪行为人的精神状态就是案件的关键,这时候就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精神病。那么,司法鉴定精神病多少钱?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在有些案件中,如果实施犯罪行的人患有精神病,如果不具有刑事责任承担能力的情况下,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那犯罪行为人的精神状态就是案件的关键,这时候就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精神病。那么,司法鉴定精神病多少钱?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司法鉴定精神病多少钱

  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司法鉴定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新的收费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通则》

  第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司法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名称、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委托鉴定事项、是否属于重新鉴定、鉴定用途、与鉴定有关的基本案情、鉴定材料的提供和退还、鉴定风险,以及双方商定的鉴定时限、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双方权利义务等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二、司法鉴定费用的承担原则

  司法鉴定的鉴定费仍然是按照,谁提出,谁预先缴纳的原则!因此,最终的鉴定费用的承担还是与鉴定结果相关系的。按照我国司法鉴定规则的规定,经过鉴定,属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医疗损害结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按照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比例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谁提出做司法鉴定的谁应当预先缴纳鉴定费用,如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由医疗机构承担法律则比例的鉴定费用,将退还部分或者全部的患者及其家属的预缴费用。如果经过鉴定医疗机构没有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的的,谁提出的司法鉴定申请,谁负责承担鉴定费用。如果是医疗机构提出的申请的,由医疗机构承担,由患者及其家属提出的申请的,由患者及其家属承担。如果是在诉讼中,法庭申请委托的,通常是双方当事人各预交一半。

  三、司法鉴定费用的减免

  在我国的双方鉴定规则中没有具体规定,鉴定费减免的情况。但是,我国各个地方都有出台,减免交纳鉴定费的辅助性法规,对符合法律援助的委托人申请司法鉴定,凭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的通知,或人民法院提供司法救助的通知,或司法鉴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作出的应予法律援助的通知,司法鉴定机构予以减半或免收鉴定费。因此,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因为,经济困难无法交纳鉴定费的,可以查看本地方的司法局的相关规定,积极申请法律援助,争取减免鉴定费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司法鉴定精神病多少钱”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司法鉴定精神病具体多收钱是没有统一的,因为鉴定费的各地标准是各不相同的,应当向当地的司法鉴定机构咨询相关事宜。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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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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