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导读:
受伤后,需要做伤残鉴定,确定赔偿责任。那么,伤残鉴定需要多长时间?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详细地解答这个法律问题。希望大家在看完下面的内容后,能够了解一些关于伤残鉴定期限方面的知识。
伤残鉴定需要三十天的时间,最长不超过六十天。交通事故当事人受伤治疗终结后,15日内应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轻伤鉴定出院后可鉴定,涉及关节等功能问题的出院后三至六个月即可鉴定。骨折愈合六个月后,用钢板固定,骨折愈合三个月后才能取出。伤残等级鉴定只能在治疗结束后三个月至六个月内进行,接受鉴定后七天内,如有问题应在十五天内完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
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
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
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伤残鉴定需要多长时间的相关法律知识。总而言之,伤残鉴定需要三十天的时间,最长不超过六十天。若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想要了解的话,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为您提供最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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