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陈述书怎么写
导读:
司法鉴定陈述书就是委托人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之后,司法鉴定机构在一定时间内出具的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主要是对简单项目进行的称述,依据等。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司法鉴定陈述书怎么写的相关内容。
尊敬的z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
z死亡过程病案简述:
原告的妻子z,女,就诊年龄67岁,因反复发烧1个月余,于2007年5月28日到XX医院急诊就诊,经急诊留观病房、住院的诊断和治疗,于2007年8月2日4点在该院死亡。
在z的诊疗过程中,被告违反诊疗常规存在过错过失,被告不当的医疗行为与z的死亡结果存在因果关系。被告不当的医疗行为给原告造成不利益医疗损害的事实陈述如下:
1、被告违反诊疗常规主要的医疗过错过失:
(1)死亡诊断与事实不符;
(2)出院诊断与事实不符;
(3)掩盖误诊真相、主要诊断前后矛盾;
(4)误诊误治贯穿于整个诊疗过程中;
(5)患者病重期间血压多次降低致休克未予治疗;
(6)脓毒血症源于医源性感染;
(7)滥用抗菌素导致患者严重的真菌感染;
(8)滥用二性霉素B脂质体;
(9)违反发热待查诊疗常规,未查找发热的真正原因;
(10)直至病人死亡均未及时诊断脓毒血症,延误了治疗;
(11)重症监护(A02)病房医护人员严重不负责任;
(12)多次擅自深静脉穿刺置管剥夺了患者及家属的知情权;
(13)急诊留观病房医护人员明知z病危却不进行抢救。
2、具体表现
(1)死亡诊断与事实不符
被告作出的死亡诊断是重症肺炎、呼吸衰竭。而患者死亡前数小时拍摄的X线片(2007-08-01影像学检查报告单)影像所见:“两侧胸廓对称,左肺野透亮度减低,未见明确片状阴影;……”显然,患者并无重症肺炎的客观事实。这是明显的误诊过失。
(2)出院诊断与事实不符
被告2007年8月1日开出的诊断证明书的主要诊断:肺部感染。而患者住院期间多次(至少有7次)的X线影像学检查,均无明确的肺部感染的客观事实征象,被告医院7次的影像学检查报告单就是有力的证据,见证据目录中的影像学检查报告单。
(3)掩盖误诊真相、主要诊断前后矛盾
2007年8月1日z从急诊科监护病房转到留观病房的主要诊断是肺部感染,而在患者死亡1个月即2007年8月30日记载的住院病案首页的主要诊断改为:脓毒血症。可见,被告医院的医师1个月后认识到对z的诊断有误。
综上所述,因为被告的医务人员在为患者z诊疗过程中存在一系列重大过错过失及严重不负责任,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损害后果,被告不当的医疗行为与z的死亡结果存在明确的因果关系,被告不当的医疗行为侵犯了z的生命健康权,被告应当承担z死亡结果的民事责任。敬请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做出公正的司法鉴定。
此致
z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
原告代理人:
陈述书的通常格式是:
1、首先,对患者接受医方的医疗过程进行陈述;
2、其次,阐述医方的哪些医疗行为存在过错,此时应当按照由重到轻的顺序阐述,重点突出、全面具体。如果把握不准,担心遗漏,应当表示由于自己的知识所限,医方可能还有其他的医疗过错没有被指出,请求鉴定专家认真审查,做出认定;再次,阐述医疗过错导致患者哪些损害结果发生;
3、最后,作总结性发言,请求专家认真考虑陈述人的意见,依法作出公正公平的鉴定意见。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司法鉴定陈述书怎么写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司法鉴定陈述书依据不同的鉴定项目而有所不同,具体可以参考上文的医疗司法鉴定陈述书,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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