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单眼视力伤残鉴定标准
导读: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眼睛对于一个人的重要性可想而知,看不见光明的未来是多么可怕。所以对于眼睛伤残的话是可以评定伤残等级的,主要看视力受损的程度,看矫正视力的多少,来评定具体的伤残等级。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下2022年单眼视力伤残鉴定标准。
一、2022年单眼视力伤残鉴定标准
单侧眼睛失明至少是在伤残等级7级,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伤残等级评定,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
如果眼睛的矫正视力(就是戴上最合适的眼镜的视力)大于0.3(含0.3)的话就不是任何视力残疾。
如果好眼矫正视力小于0.3,但大于0.1,属于二级低视力,属于四级视力残疾。
如果好眼矫正视力小于0.1,但大于0.05,属于一级低视力,属于三级视力残疾。
如果好眼矫正视力小于0.05,但大于0.02,或者视野半径小于10°,属于二级盲,属于二级视力残疾。
如果好眼矫正视力小于0.02,但大于0.01,或者视野半径小于5°,属于一级盲,属于一级视力残疾。
二、伤残等级评定标准赔偿
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各种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如下:
1、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 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宿费 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7、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8、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丧葬费 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1、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2、死亡赔偿金 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眼睛是何其重要,失明是多么可怕,我想就算是赔偿再多的钱也无法弥补眼睛伤残所带来的伤害。但是伤害已经造成的情况下,就只有积极寻求赔偿了。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2022年单眼视力伤残鉴定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它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将竭诚解决您的问题。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在我们日常工作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身体健康,特别是眼睛等身体重要器官,下面请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2022年眼睛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以及我们拿到工伤
在一生中,每个人都会有过被病痛折磨过的经历。谁都想拥有健康的身体,但往往事与愿违。有的人先天或后天会有一些问题,我们称之为残疾人。我国对残疾人有具体的补贴措施,
什么是视力残疾人?相信很多人都不了解,那么2022年视力残疾人评定标准又是什么呢?若对这类问题有着类似或相同的疑问,相信在仔细看完下面的文章后,一定会有所收获、
被打伤后可以立即做司法鉴定,前提是轻伤。若是重伤,比如骨折等,则应当等伤情稳定之后再做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
司法鉴定听证会不是必须要请律师的,通常会请案件相关的专家进行参加,对案件中的各项证据进行鉴定。我国《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
司法鉴定是可以接受个人委托的,并不是只能接受组织或者是机关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
重新鉴定与补充鉴定之间的联系为均需要进行鉴定手续,原鉴定结果是无法作为判决的依据的。之间的区别则为重新鉴定属于对原鉴定意见的全盘否定;补充鉴定则不改变原鉴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