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慢性二硫化碳中毒诊断标准
导读:
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Chronic Carbon Disulfide Poisoning
GBZ4-2002
职业性慢性二硫化碳中毒是在职业活动中因长期密切接触二硫化碳所致以神经系统改变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慢性二硫化碳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慢性二硫化碳中毒的诊断及处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6180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GBZ76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
3 诊断原则
根据长期密切接触二硫化碳的职业史,具有多发性周围神经病的临床、神经一肌电图改变或中毒性脑病的临床表现,结合现场卫生学调查资料,并排除其他病因引起的类似疾病后,方可诊断。
4 观察对象
具有以下任何一项者:
a)头痛、头昏、乏力、睡眠障碍、记忆力减退,或下肢无力、四肢发麻等症状;
b)眼底出现视网膜微动脉瘤;
c)神经一肌电图显示有可疑的神经源性损害而无周围神经损害的典型症状及体征。
5 诊断及分级标准
5.1 轻度中毒
具有以下任何一项者:
a)四肢对称性手套、袜套样分布的痛觉、触觉或音叉振动觉障碍,同时有跟腱反射减弱;
b)上述体征轻微或不明显,但神经一肌电图显示有神经源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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