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规范:九级事故
导读:
九级 器官部分缺失,形成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3~5%
1.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2.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3.双耳听力损失≥31dBHL或一耳损失≥7ldBHL。
4.一耳或双耳廓缺损>1/5、<1/3。
5.牙槽骨损伤长>4cm,牙脱落4个以上。
6.二个以上横突或棘突骨折后遗腰痛。
7.三个节段脊柱内固定术后。
8.脊柱压缩骨折前缘高度1/2者。
9.运动员肩、肘、踝关节之一外伤性习惯性脱位。
10.运动员肌肉、肌腱、韧带断离有部分功能障碍。
11.拳击运动员被击昏,造成Ⅱ度脑损伤,遗留部分功能障碍。
12.运动员因末端病而致轻度功能障碍。
13.运动员因伤发生椎间盘突出,有轻度功能障碍。
14.一拇指末节缺失1/2以上。
15.一手食指两节缺失。
16.一拇指指关节功能部分丧失。
17.一足拇趾末节缺失。
18.除拇趾外其他两趾缺失。
19.除拇趾外其他两指瘢痕畸形,功能丧失。
20.跖骨或跗骨骨折影响足弓者。
21.骨折内固定后,无功能障碍者。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根据具体的伤残等级,按照相应的赔偿系数,确定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数额。那么交通事故九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被打伤后可以立即做司法鉴定,前提是轻伤。若是重伤,比如骨折等,则应当等伤情稳定之后再做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
司法鉴定听证会不是必须要请律师的,通常会请案件相关的专家进行参加,对案件中的各项证据进行鉴定。我国《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
司法鉴定是可以接受个人委托的,并不是只能接受组织或者是机关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
重新鉴定与补充鉴定之间的联系为均需要进行鉴定手续,原鉴定结果是无法作为判决的依据的。之间的区别则为重新鉴定属于对原鉴定意见的全盘否定;补充鉴定则不改变原鉴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