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等级鉴定的时间
42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在向侵权人索要赔偿时需要进行伤残登记鉴定,如果受害人伤势较重不便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可以在恢复后尽快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地介绍伤残等级鉴定的时间。
一、伤残等级鉴定的时间
1、对于损伤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如涉及中枢或周围神经系统损害、视听功能障碍、关节功能障碍、毁容、可能出现并发症影响鉴定结论的,在并发症和后遗症没有确定之前,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不宜过早,否则,伤残鉴定的等级低于实际的等级,对伤者不利。
2、对于损伤不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有些人认为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应在治疗终结即出院后马上进行,因为有些疾病随着时间推移,会导致伤残级别降低,甚至达不到伤残级别了,这是不对的,评残主要看的是你恢复的情况还有医治医院的病历等材料,与恢复时间无关。
3、对需要做第二次手术的伤者,第二次手术结束也就是体内没有钢板或者钢针才算是治疗完全结束,应该在第二次手术结束之后进行评残,否则没有评残资格。
二、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如何处理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会受理。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伤残级别。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
综上所述,伤残鉴定的等级对于受害者索要赔偿的数额具有关键性的影响,所以针对受害者自身的病情应该合理作出伤残鉴定的时间规划,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限制时间。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伤残等级鉴定的时间内容。
网站声明:法律快车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反馈渠道]
- 优选文章
- 延伸阅读
-
【鉴定时间】关于伤残鉴定时间的问答?
2011-12-07 26241人阅读
-
【鉴定时间】进行伤残鉴定的具体时间
2011-12-07 25380人阅读
-
【鉴定时间】工伤伤残鉴定时间在什么时候最适宜
2011-12-07 25566人阅读
-
关于雇员受伤该适用何种鉴定标准的问题
2011-12-07 25365人阅读
-
关于被害人拒不重新鉴定可否中止审理的问题
2011-12-07 26484人阅读
2021
01/22
分享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