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证明和残疾证是不是一回事
导读:
属于伤残鉴定证明和残疾证是不是同一回事来说,他应该是不是同一回事的?因为残疾证是残疾人所具有的一个证件,残疾证可以为残疾人提供相应的一些生活的便利,比如说优先排队之类的,或者是获得相应的优待,那么伤残鉴定证明和残疾证到底是不是一回事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伤残鉴定证明和残疾证是不是一回事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般是不属于一回事儿。
办理残疾人证件需要满足的条件 根据残疾评定标准即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规定,凡要求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申办资格和必要条件之一者: (一)视力残疾:(双眼)必须是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或经医疗机构认定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的)。 (二)听力残疾:(双耳)必须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三)言语残疾:是指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必须明确病因,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四)精神残疾:必须是精神病患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 (五)智力残疾: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者。 (六)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对因病或因交通、工伤、意外等事故造成的肢体伤害的残疾评定,必须在最终治疗结束后经过一年以上功能锻炼不能恢复的(截肢、截瘫,关节融合术后等无法恢复功能的除外)。 (七)多重残疾的残疾等级以残疾最重的等级为准。
1、男16—59周岁、女16—49周岁的城乡重度残疾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后,政府以上一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12%的标准按年给予资助,资助时间最长不超过15年。
2、男60周岁、女50周岁及以上城乡重度残疾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后,政府以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12%的标准一次性资助缴满15年的养老保险费。
1、符合要求的市民可持本人户口、身份证、残疾证通过社区向街道残联申请参加养老保险,填写《城乡重度残疾人养老保险参保资助申请审批表》,交由当地残联签署审查意见。
2、残联及社保经办机构对参保人进行审查,并根据申请参保的人员类别、人数和贷款手续办理情况,计算出参加养老保险所需资金总量,编制《城乡重度残疾人养老保险参保花名册》,将个人缴费、政府资助及贷款费用,随同参保人员《申请表》一并提交社保经办机构。同时安排工作人员协助重度残疾人办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3、社保经办机构收到个人缴费、贷款资金和残联移交的《花名册》、资助资金后,为每一个参保人员出具《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参保缴费手续。
4、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及以上符合资助条件的城乡重度残疾人,须在2018年10月31日前提出参保资助申请;其余年龄段城乡重度残疾人,须在每年10月前提出参保资助申请,才能享受政府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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