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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孤儿领养的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5 18:42:44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由于一些特别事故的发生比如自然灾害,让一些孩子没有了父母成了孤儿,我国的政策也就鼓励公民去领养他们作为自己的子女。那么对于北京孤儿领养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北京孤儿领养的流程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由于一些特别事故的发生比如自然灾害,让一些孩子没有了父母成了孤儿,我国的政策也就鼓励公民去领养他们作为自己的子女。那么对于北京孤儿领养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北京孤儿领养的流程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北京孤儿领养的流程

  1、孤儿监护人同意。公民申请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可以到社会福利机构申请;申请由近亲属抚养的孤儿,可与监护人联系。

  2、确定收养登记机关。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到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区县民政局办理;收养近亲属抚养的孤儿,到生父母或监护人户口所在区县民政局办理。

  3、办理收养登记。达成收养协议后,收养关系当事人按照当地收养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办理收养登记,确立收养关系。

  二、非法收养如何处罚

  1、符合收养条件但未办理《收养证》的,按一千元处理。

  2、无子女未达到法定收养年龄而收养的,每提前一年按二千元处理。

  3、有子女而收养子女的,按政策外比照子女数处理。

  4、符合法定再生育的其他条件但未达法定生育间隔期收养的,按提前生育处理;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收养的,按多生育处理。

  三、合法收养中收养人的条件

  法律上对领养作了规定:收养人的条件是:

  (一)无子女(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限制)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30周岁

  (五)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双方年龄差应在40周岁以上

  (六)收养人只能收养1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限制。

  (七)有配偶的人收养子女,必须夫妻共同收养。

  收养关系的成立,必须要由人民法院决定或认证,或要在有关主管机关登记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北京孤儿领养的流程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我们想要领养孤儿必须要经过孤儿的监护人同意不然就不能进行领养流程,这一点我们要清楚。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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