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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手续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4 17:51:43 人浏览

导读:

遗嘱公证毫无疑问我们是需要亲自去公证处根据法律的流程进行公证的,事前需要我们准备好各类资料,以确保其顺畅性。那么,公证遗嘱手续怎么办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这个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遗嘱公证毫无疑问我们是需要亲自去公证处根据法律的流程进行公证的,事前需要我们准备好各类资料,以确保其顺畅性。那么,公证遗嘱手续怎么办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这个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公证遗嘱手续怎么办

  (一)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 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

  3、予以公证。

  (二)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

  (三)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象结婚、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如果遗嘱人确有病而无法出门或出门有困难的,
可由他人代理去请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当面办理公证手续。

  (四)遗嘱的审查必须严格根据法律而办理。

  二、公证遗嘱效力如何

  1、继承法第二十条为确定遗嘱的效力提供了最基本的规则:“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分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而《继承法司法解释》第四十二条对此进一步明确到:“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这里所确定的判断标准是以被继承人最后的意思表示为准,同时又确立了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地位。

  2、《公证法》第二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从这个角度来看,公证活动只是证明相关法律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而并非是赋予其在实体法上的优先地位。继承法为了防止伪造遗嘱,各种形式的遗嘱都确定了效力的判断标准。

  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三、公证遗嘱的订立流程

  订立公证遗嘱应到公证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且只能由立遗嘱人亲自进行,代理人不得代理。具体规则如下:

  ①遗嘱公证由当事人,即立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

  ②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

  A.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B.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C.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D.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立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填。

  ③立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A.身份证明;

  B.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④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⑤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⑥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⑦经公证人员审查合格。认为可以出具证明,承办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公证处主任、副主任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⑧审批合格后,制作公证书,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不得涂改、挖改,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公证书应使用中文制作。公证处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

  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日期。

  ⑩遗嘱公证书由立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总结,公证遗嘱经公证机关公证过的遗嘱。因此,公证遗嘱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公证遗嘱手续怎么办这个法律问题。事前准备好相关的手续让公证流程更具高效性。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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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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