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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的顺序及比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31 03:08:54 人浏览

导读:

遗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我国法律规定了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法定顺序,大家需要清楚其顺位。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一一介绍遗嘱继承的界定、遗产继承的顺序及比例、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的特殊情况,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遗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我国法律规定了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法定顺序,大家需要清楚其顺位。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一一介绍遗嘱继承的界定、遗产继承的顺序及比例、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的特殊情况,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遗产继承的顺序及比例

  一、遗嘱继承的界定

  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二、遗产继承的顺序及比例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三、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的特殊情况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有关“遗产继承的顺序及比例”的法律内容,遗产继承的顺序及比例在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较为详尽,这样可以防止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过程中引发利益纠葛。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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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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