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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有孩子如何向法院申请财产分割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8 13:40:26 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如果未婚生子是需要交纳一定金额的罚款的,无论是从道德还是法的角度,我国都不提倡未婚生子。那么未婚同居有孩子如何向法院申请财产分割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这个疑惑。希望能够在学习或生活上能够帮助到您。

  在我国如果未婚生子是需要交纳一定金额的罚款的,无论是从道德还是法的角度,我国都不提倡未婚生子。那么未婚同居有孩子如何向法院申请财产分割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这个疑惑。希望能够在学习或生活上能够帮助到您。

  一、未婚同居有孩子如何向法院申请财产分割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二、结婚的条件

  积极条件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消极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有配偶者;

  (二)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三、结婚证办理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婚姻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更是两个家庭的事情。因此要妥善对待婚姻这件事,尽量不要在婚前同居。如果已经婚前同居且符合结婚条件的,尽快办理好结婚手续,如果父母不同意的,就尽力争取到父母的认可。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未婚同居有孩子如何向法院申请财产分割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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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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