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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应满足什么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9 22:52:44 人浏览

导读:

收养应满足什么条件?私自收养十分容易成为非法贩婴的诱因之一,为了保障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因此需要通过合法的收养条件以及严格的程序才能有效地收养小孩。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般情况下...

  收养应满足什么条件?私自收养十分容易成为非法贩婴的诱因之一,为了保障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因此需要通过合法的收养条件以及严格的程序才能有效地收养小孩。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般情况下,收养行为涉及收养人、被收养人和送养人三方,法律对此三方民事活动的主体条件分别作出了要求。

  哪些儿童能被收养?

  我国《收养法》规定的被收养人,是指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和父母共同生活的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具体包括: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因为他们已经初步具备了判断、辨明一些事务后果的能力。

  哪些人可以作为送养人?

  《收养法》规定,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作为送养人。

  哪些人可以作为收养人?

  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并且无子女。此外,还应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比如收养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有保证被抚养人健康成长的物质条件,以及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法律对收养人也作出了一定限制。例如,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还需要注意的是,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关于办理收养登记程序的知识拓展

  (一)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

  办理国内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如下:

  1、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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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3、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二)收养登记程序

  1、收养人和送养人达成协议;

  2、因收养类别较多,程序复杂,条件和所需证件不同。您准备办理何种收养登记,请向有管辖权的县级民政部门咨询;

  3、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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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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