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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不尽赡养义务 耄耋老人告上法庭欲断养育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11 04:31:15 人浏览

导读:

中广网兰州10月23日消息刘老夫妇在32年前收养了刘群(化名)为养子,而养子长大成人后不但不尽赡养义务,甚至长期连老人的门都不进。伤心之余,两位耄耋老人将养子告上法庭,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中广网兰州10月23日消息 刘老夫妇在32年前收养了刘群(化名)为养子,而养子长大成人后不但不尽赡养义务,甚至长期连老人的门都不进。伤心之余,两位耄耋老人将养子告上法庭,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该案二审开庭的时候,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养子刘群幡然醒悟,保证日后一定经常去看望老人,并当庭写下保证书。

  今年81岁的刘老夫妇,在1977年收养了只有4个月大的刘群为养子,多年来,老夫妇含辛茹苦将刘群拉扯成人,并花费数十万元供他上学、买房,直至结婚。3年前,结婚不久的刘群提出爱人没有工作想自己开店,刘老夫妇又东拼西凑给了刘群4万元开了一家文具店。看到养子结婚生子,刘老夫妇俩心里乐开了花,本以为这下可以好好享受天伦之乐了,但接下来刘群两口子的举动让刘老夫妇的心一下子掉进了冰窟窿。刘群两口子以工作忙为由,再也没有登过父母的家门,并且在刘老先生生病住院期间也没有去探望。

  2009年春节刚过,刘老夫妇以儿子刘群不照顾老人为由将其诉至城关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法院一审认为刘老先生与刘群在共同生活期间,建立了一定的感情。现双方为琐事产生矛盾,应以心平气和的方式协商解决。对两位老人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一审宣判后,刘老先生向市中院提起上诉。

  二审开庭时,刘群表示自己作为晚辈,对养父母应该尽孝。在法官的调解下,刘群当庭写下了一份保证书,称自己与父母在共同生活的30多年时间里,已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并保证今后要与父母改善关系,每月至少去看望父母两次,逢年过节带着家人去父母家,以实际行动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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