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坚决反对离婚,一审结果一定是不判离吗?
导读:
原告:关 某,女,26岁,住上海市闸北区恒丰路XX弄3302室
被告:黄某某,男,27岁,住址同上
原、被告于1999年自主恋爱,2000年3月登记结婚。未生育子女。婚后初期,双方关系尚好,近年来,由于双方脾气性格差异等原因,双方间产生隔阂并多次争执。2002年11月始,双方开始同室分居,同年8月,原告委托我站贾明军律师诉至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审理结果: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在代理律师及法院主审法院的努力下,促使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2003年12月5日,原、被告双方在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以(2003)闸民一(民)初字第339X号民事调解书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与被告自愿离婚;
二、财产分析(略);
三、受理费50元由原告承担。
案情争议焦点与法律适用分析:
本案被告对原告的感情应该说是深厚的,是代理人代理案件中,少见的确因感情尚未破裂而不同意离婚的案件之一。但因双方婚后,在性格、处世观念等方面无法磨合,因此,原告认为,与被告共同生活体会不到婚姻生活的温暖及爱情的真谛。在原告决意离婚的情况下,代理人围绕原告的意思表示制订了庭审策略。开庭时,被告坚决表示反对离婚,但庭下,被告思想发生转变,在领取判决书的当场表示愿意离婚,从而重新安排了开庭调解的时间,达成了调解协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夫妻的一方出轨离婚还能分得财产吗?法律快车【案例一】婚前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写的男方的名字。(婚后拿的房产证)房贷是在婚后还的,男方每个月支付房贷,女方工资维持家用。如果女方外遇
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仅有一条原则性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至于司法实践
我们都知道婚内出轨是不道德的,也是会受到谴责的。那么,一方出轨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会调解处理。2、如果双方确实
一方外遇导致离婚后,无过错的一方希望要求多分离婚财产补偿自己,那么一方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有一条原则性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婚姻法》第四十
离婚时针对房产有协议的,房产按照协议进行分割;没有协议的,房产根据出资人、出资份额、是否涉及赠与、孩子归属判定、双方在婚姻存续过程中有无过错等因素进行分割。共同债务尚未还清的部分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有协商约定,也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一方无力偿还的,债权人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起诉老公和小三一起坐牢的。因为普通出轨行为不违法。但如果构成婚姻类犯罪,例如,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法院会受理,并对行为人处以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可以起诉对方非法同居。但法院一般不会受理。因为现在已经没有非法同居的说法,普通的同居行为不构成违法。但如果是无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关系,一般法院不会受理,只有当有配偶的一方与别人非法同居,并且涉及子女抚养等问题,法院才会受理。
不可以跨市办离婚证的,因为办理离婚证必须在男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且离婚的双方带着户口簿、身份证还有结婚证和离婚协议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一般不可以和亲姨家的孩子结婚。因为我国法律规定,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亲姨和妈妈是姐妹关系,那么你和你亲姨的孩子也有血缘关系,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所以不可以结婚。
跟精神病人协议离婚是不可以的,因为精神病人一般属于非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对自己的行为作出真实有效的意思表示,也就无法在离婚协议中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思,而我国法律规定,协议离婚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