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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出轨却不同意离婚,只能用这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6 05:15:06 人浏览

导读:

婚内出轨涉及到原则性问题,一般都没人能不计较。但是有些人就是觉得出轨是一回事,离婚又是另外一回事。明明受不住诱惑出轨了,却又咬...

  婚内出轨涉及到原则性问题,一般都没人能不计较。但是有些人就是觉得出轨是一回事,离婚又是另外一回事。明明受不住诱惑出轨了,却又咬紧牙关拒不离婚。如果遇到这种事,受害方只有一种办法能解决,即起诉离婚

  一、起诉离婚

  我国提倡婚姻自由,男女双方都自愿离婚的,肯定是准予离婚的。双方只需对子女和财产问题作适当处理,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后即可发给离婚证。

  但是另一方坚决想离婚,一方如果又坚决不同意的,那就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起诉时,原告要注意以下事项,否则法院不受理:

  1、原告必须是婚姻当事人,不能代替别人起诉;

  2、被告明确,当然这个不必多说;

  3、起诉状要写好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找对法院。诉讼离婚应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调解是必要步骤。如果确定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什么才算是认定感情已经破裂呢,《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情形:

  (一)一方重婚或婚内与他人同居的:

  (二)有家暴行为或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并且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注意,这里的分居是因为感情不和。

  (五)一方已经被宣告失踪的

  (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一方出轨能否直接判决离婚?

  《婚姻法》中准予离婚的条件是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那么如果一方只是出轨而没有与他人同居,能不能作为感情破裂的依据而准予离婚呢?

  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己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是: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因此,如果一方只是一次出轨,另一方起诉到法院判离的几率不大。如果真想达到离婚的目的,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经过6个月可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也可分居满2年,或者可收集对方多次出轨、屡教不改的证据再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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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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