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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不同意就不可以离婚了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5 13:49:36 人浏览

导读:

由于军人的特殊职业,我国法律对军人婚姻有特别设定条文保护军婚。军人离婚有特别的程序和条件,刑法上也有破坏军婚罪。非军人与军人结合的婚姻在法律上是偏向保护军人一方的权益,但是,与军人离婚也并不是非得军人同意。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释。

  由于军人的特殊职业,我国法律对军人婚姻有特别设定条文保护军婚。军人离婚有特别的程序和条件,刑法上也有破坏军婚罪。非军人与军人结合的婚姻在法律上是偏向保护军人一方的权益,但是,与军人离婚也并不是非得军人同意。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释。

  一、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因此,一般是需要征得军人同意,但并不是军人一方不同意就不能离婚了,军人的配偶并没有丧失其离婚自由权。我国法律保护军婚,但是同时保护公民婚姻自由的权利也是原则。在军人一方有重婚、非法与他人同居、家暴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恶习等重大过错的情形下,既使军人不同意法院也可以判决离婚。

  军人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提出离婚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军人政治机关做好军人的思想工作。

  二、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军人不同意且无重大过错的,也不必然不能离婚

  我国法律还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而军人不同意离婚的,应教育原告珍惜双方夫妻关系,尽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经过教育调解工作仍然无果的,继续维持夫妻关系可能不利的,应由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做好军人的思想工作,其后法院可以准予离婚。

  三、夫妻双方都是现役军人

  夫妻两人均为现役军人的,双方同意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注意这里军内调解是必经程序,而上面提的那种情况下无论军人是否同意都没有规定要军内调解;如调解不成,且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经政治机关出具证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可见,如果夫妻双方均为军人,要求离婚并不要求另外一方军人同意与否。

  法律快车小编认为,我国法律保护军婚,与军人离婚须军人同意的规定实际更多的是政策原因,而保护婚姻自由才是法律原则。而且本规定只适用于非军人一方要求与现役军人一方离婚的情形,如果是军人提出离婚的,或者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则不适用,而是应按一般的离婚规定处理。即使是非军人一方提出而军人一方不同意的,夫妻感情确实难以维持也可以通过军内做好军人的思想工作,再准予离婚。所以,与军人结婚并不代表失去了离婚的权利,并不是军人不同意就不能离婚。若您有其他疑问,可以登录法律快车官网免费咨询律师,我们将为您解答困难。

(责任小编:广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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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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