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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赡养费的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5 04:35:16 人浏览

导读:

想必大家都知道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是可以要求赔偿的,那么大家是否知道这个赔偿当中有个赔偿项目是关于赡养费方面的呢?交通事故赡养费的标准是怎么计算的呢?各位是不是很好奇想知道呢?那不妨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看下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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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赡养费的标准

  一、交通事故赡养费的标准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受害人的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1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

  二、哪些情形下子女可以免除对父母赡养义务

  父母子女遇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

  比如父母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对子女来说就是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如果被害子女自愿赡养的,法律并不禁止。

  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

  三、嫁出去的女儿不用赡养父母

  外嫁女不用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这是普遍存在于人们头脑中的一种思想观念,尤其是在农村地区,这种观念更是根深蒂固。“养儿防老”、“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养老只是儿子的责任,嫁出去的女儿就成了婆家的人,与娘家就断绝了权利义务关系,不用再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了。这种思想的存在究其原因就是封建残余思想的作祟。

  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里的子女既包括未婚子女,也包括已婚子女,并未将外嫁女排除在外。外嫁女仍然是父母的女儿,这种血缘关系并不因出嫁而改变,因此外嫁女仍然应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交通事故赡养费的标准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如需了解更多内容,欢迎登陆法律快车网站,将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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