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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被反锁车内,家长需要为自己的“粗心”买单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1 15:11:54 人浏览

导读:

再过不久,夏天真的来临,酷热炎炎,走在街上都感觉像被烧烤。更何况将一名小孩放于密闭的车内呢?每年的暑假都会报道小孩被反锁车内的事件,究竟马大哈的父母应不应该追究责任呢?还是直接以自责内疚,不了...

  再过不久,夏天真的来临,酷热炎炎,走在街上都感觉像被烧烤。更何况将一名小孩放于密闭的车内呢?每年的暑假都会报道小孩被反锁车内的事件,究竟“马大哈”的父母应不应该追究责任呢?还是直接以自责内疚,不了了之。下面跟着法律快车的小编去了解情况吧。

  案例演示

  婴儿车内闷死妈妈被判无罪

  2014年3月,李大勇去建筑工地干活,王红抱着9个月大的女儿、提着饭盒、驾驶自家小轿车给丈夫送饭。

  因建筑工地上尘土飞扬,王红将女儿留在车内后座,哄孩子睡着,自己锁好车门,提着饭盒去找丈夫。等丈夫吃完午饭、收拾停当后,王红忽然想到孩子独自放在车内有些不妥,等她打开车门抱出孩子后,孩子脸色发青,并被证实死亡。

  2014年5月5日,阿瓦提县法院对王红过失杀人案进行了庭审。庭审后,对于王红的行为如何定性,法院存在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王红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理由是:她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将孩子独自放在车内而造成一氧化碳中毒身亡的行为,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

  王红作为驾驶员,应该掌握汽车停驶后开空调,会导致车内一氧化碳浓度提高而致人死亡的专业知识。她将孩子独自放在车内,应当预见到会致孩子中毒死亡。

  第二种意见认为,王红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理由是:王红是孩子的亲生母亲,虽对孩子有抚养监护责任,但她将孩子独自放在自家的车内,而发生孩子窒息死亡的情况应属意外事件。

  王红本身没有主观恶意,她不掌握汽车停驶后继续使用空调会让汽车发动机怠速空转,造成燃油燃烧不充分,导致车内一氧化碳浓度提高而致人死亡的专业知识,对造成孩子死亡的严重后果无法预见,不存在过失。

  2014年5月23日,阿瓦提县法院认定王红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行为,王红获无罪判决。

  类似案件

  1、山东临沂沂水一家幼儿园中一个3岁女孩儿被困车内,最终不幸身亡。

  2、浙江义乌一位母亲将孩子留在宝马车内去买东西,车钥匙被锁车内,好在消防及时赶到,孩子在被困1个多小时后救出。奇葩的是,母亲竟因为惜金不肯砸车玻璃。

  3、湖南湘潭一对夫妇将4岁儿子落入车内,近6小时后才被发现,最终孩子因高温中暑死亡,车窗上满满都是孩子的手印。

  4、广西南宁金湾花城小区一男童在误入一辆报废车后误将车门锁死,最终酿成悲剧。死亡男童局部皮肤已有腐败特征,散发出刺鼻的气味。

  相关人员解读

  针对儿童被锁在或忘在车内死亡的事故,北京一位不愿具名的检察官表示,按照刑法分则条款,也就是罪名条款,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公安机关没有不去追究法律责任的理由。”

  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曹寒冰律师称,此类事件发生后,如果孩子及时获救并无大碍,则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但书”原则,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但一旦造成孩子死亡、重伤等严重后果,即使未接到家属报警,公安机关也应及时立案调查。

  曹寒冰称,《刑法》对公民一视同仁,即便是父母,一旦涉嫌犯罪,公安机关也应立案调查,这才符合法治精神。他表示,公安机关的前期认定很重要,如不立案侦查已涉嫌渎职。

  国外做法

  在美国,对儿童安全有明确立法,2015年6月21日,美国波莫那市一名3岁华裔幼女被困在露天车内长达数小时,最终因闷热昏厥送医不治。据加州刑法,女童父母涉嫌虐待儿童及疏失杀人罪,若罪名成立,将处10年以上至无期牢刑。

  而在我国,虽然目前还没有相关律法,但从道德、亲情、人性、伦理等各方面来讲,谁都不希望出现这样的事情,谁都不忍心让孩子经历那炼狱般的折磨,我们能做的,唯有提高警觉,反省自身,并提醒身边的人,不要让这样的惨剧再次发生。

(责编:白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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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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