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计划生育 > 单独二胎 > 单独二胎新政策

单独二胎新政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8 04:47:12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单独二胎政策是指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又称单独两孩政策。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启动实施单独二胎政策。单独二胎政策有什么备受关注的内容呢?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

  核心内容:单独二胎政策是指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又称单独两孩政策。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启动实施单独二胎政策。单独二胎政策有什么备受关注的内容呢?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2013单独二胎新政策的内容。

  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明确了启动实施单独二胎政策。

  一、放松单独二胎政策与调整生育政策的关系:

  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不等于放松计划生育工作。当前,我国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没有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压力将长期存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必须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常抓不懈。要继续坚持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要继续给予奖励扶助;对违法生育的,要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二、单独二胎政策的适用范围:

  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一般地讲,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只育有一个孩子,且没有再生育打算的视为“独生子女”。若独生子女父母离婚,未再婚前,那么原先办理的《独生子女证》有效。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再婚又离婚但未生育子女的,与原配偶复婚后,原来办理的《独生子女证》依然有效,之前所生子女还是“独生”。

  三、单独二胎政策的实施方式: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按照这一规定,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再生育政策作出了具体规定。这次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由各地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我委将做好调研指导工作。[page]

  四、实施单独二胎政策的时间:

  1、各省市实施的时间:

  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但是,各地启动实施的时间不宜间隔得太长。

  2、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时间:

  当夫妇俩的户籍所在的省份修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人大常委会作出了专门规定,允许单独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就可以按程序申请再生育了。如果夫妻俩的户口不在同一个省(区、市),只要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允许单独夫妇生育两个孩子,就可在那里申请再生育。

  法律快车为您推荐:

  ■ 卫计委对单独二胎政策细节的释疑

  ■ 专家解读:实施单独二胎的影响

  ■ 媒体对单独二胎政策的解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