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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下月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29 14:57:33 人浏览

导读:

重庆下月修订《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当前社会环境的变化,对计划生育规定进行了调整,由严格落实一胎政策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夫妻自主安排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三十日。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重庆下月修订《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当前社会环境的变化,对计划生育规定进行了调整,由严格落实一胎政策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夫妻自主安排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三十日。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一、重庆下月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全面两孩”政策自出炉后,一直是重庆市民关注的焦点。生育假应该延长多少天?男方陪产假会不会增加?重庆什么时候制定这些关涉千家万户的配套政策?

  29日,上游新闻记者从召开的重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口联系部门和单位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下个月,市人大常委会将修订《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落实重庆全面两孩相关配套政策。

  据介绍,2016年,重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将重点推进《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订工作。在中央确定全面两孩政策后,市人大教科文卫委根据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前介入,积极推进条例的修订,督促市政府相关部门认真做好调研论证和政策评估,重点围绕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深化计划生育改革等,抓紧做好条例修订草案的起草论证,确保全面两孩政策在我市的依法落实。  

  二、《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第三十一条 市、区县(自治县)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综合服务制度,普及相关科学知识。第三十二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技术服务水平。第三十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的宣传教育和孕情检查、随访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技术、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并接受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个体医疗机构不得从事计划生育手术。

  三、全国各地两孩相关政策一览

  广东:计划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在去年12月30日通过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这在全国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修订中属首例。

  新条例规定实行诚信管理,将公民计划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这意味着,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将在申请贷款、出行、享受公共服务等诸多方面受到限制。

  福建:产假最多180天

  福建省2月通过的条例规定,符合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158天至180天。

  广西:男性陪护假25天

  广西省通过的人口与计生条例规定,丈夫的陪产假增加到25天。值得注意的是,凡是符合法律法规再生育的,不管是第一胎、第二胎还是多胎,都可以享受到同样的产假。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关于重庆下月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通过对上文的阅读,会对人口计划生育有所了解,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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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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