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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办理离婚案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25 22:30:28 人浏览

导读:

律师办理离婚案件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的婚姻观也从传统单纯趋向现代复杂。离婚不再是有损道德的丑事。当婚姻变成桎梏时,解除婚姻是必然的。《婚姻法》规定婚姻

  律师办理离婚案件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的婚姻观也从传统单纯趋向现代复杂。离婚不再是有损道德的丑事。当婚姻变成桎梏时,解除婚姻是必然的。《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包含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但离婚却远远没有结婚简单,很多时候,离婚如同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耗费了当事人大量的财力、精力。 因此,处理离婚案件一定要注意原则


  一、正确认识谁先提出离婚的问题


  很多人认为,要是先提出离婚,对方会以不同意离婚为要挟,这样自己就会在诉讼中处与被动地位,简单的说就是在财产分割上会吃亏。其实这种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诉讼中的主动与被动取决于证据的收集、法律的运用。法官是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判决的,而事实是由证据来证实的,是否准予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己破裂为依据,子女抚养和共有财产分割方案也是根据案情实际作出的,与谁先提出离婚无关。


  二、撰写起诉状并提交证据


  原告的诉讼请求应当明确,符合法律规定,应具有可操作性。法院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准与不准离婚的根据。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得出结论的。因此,起诉状的事实与理由部分也应围绕这几个方面简明扼要的撰写。此外,起诉状应对当事人是否有子女及子女现状作出交代,对子女的抚养要有自己的态度。对夫妻共有财产状况也应有较详细的表述,对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也要有自己的态度。起诉状应附有根据《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条件收集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子女抚养、夫妻共有财产及分割的相关证据。


  应注意: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不得在六个月内又提出离婚。


  三、不要轻言当事人感情确己破裂


  除非证据确凿足以认定当事人具有《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如具有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及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情形;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夫妻感情确己破裂的情形。律师不要在法庭上轻易下当事人夫妻感情确己破裂的结论。


  四、不必花大精力调查对方的婚外情


  《婚姻法》第46条规定,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仅规定上述四种情况才能适用损害赔偿,就不能随意扩大损害赔偿的范围。仅有一般的婚外情,法院难以支持当事人的赔偿请求。所以,如果不存在《婚姻法》规定的重婚、同居行为,当事人花过多的精力和金钱去调查另一方的婚外情是大可不必的。


  五、提醒当事人注意收集夫妻共有财产证据


  当爱情变成仇恨时,隐匿财产就成为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选择。离婚案件中,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数额往往争执不下,其主要原因是一方或双方隐匿了财产。通过诉讼离婚的几乎都是对于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结果。财产分割方案是证据所能证实的夫妻共有产决定的,当事人应注意收集夫妻共有财产的证据,这比去调查另一方的婚外情更为重要。


  当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后,对方往往会闻风而动,转移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原告在起诉前,先不要打草惊蛇,应当积极收集夫妻共有财产的证据。比如,夫妻共有的:公司股东出资证据;公司相关财务报表;存折的开户行、账号;炒股账号;房屋所有权证;其它夫妻共有财产的发票等。对现金、贵重物品注意保护。在必要时,可以申请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


  六、把握是否同意离婚的时机


  离婚,大多是一场持久战,战斗的核心看是感情纠葛其实是财产分割争议。如果说,第一次诉讼时原告相对被动、被告相对主动的话,那么,以后的诉讼中,双方的位置正好相反。一般认为,原告坚持起诉离婚,本身就表明了双方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因此,第二次后的诉讼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问题退居次要,准予离婚的可能性正在变大,此时在财产分割上与前相比较显然对被告一方不利。因此,律师应当为当事人把握是否同意离婚的时机。


  七、应尽量降低离婚成本


  《婚姻法》规定解除婚姻关系有二种途径: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或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这里的协议离婚特指离婚当事人对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后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包括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由法院发给调解书的协议离婚。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费用不超过百元,特别是《婚姻登记条例》自2003年10月1日施行后,离婚不再需要当事人单位开具介绍信,个人隐私受到了保护,协议离婚更加方便快捷经济。因此,协议离婚无疑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最佳选择。离婚案件一般有三个争议焦点: 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子女抚养;夫妻共有财产分割。 如果双方能够对以上问题或其他问题协商一致,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了,这样既可以节约费用,又可以节约时间。


  八、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原告没必要上诉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如果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上诉人。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以上期间还不包括文书、案卷传递的在途时间,上诉的话二审要四、五个月才能结案。《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原告在六个月后又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单从时间上看,上诉与不上诉二者也相差无几,所以原告没必要上诉,对于被告而言,更不存在上诉的问题。


  九、不要与异性当事人相处过密


  律师办案难免要和异性委托人相处,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与异性委托人保持适当的距离显得十分必要。律师最好不要与异性委托人在工作场所外单独相处,不要与异性委托人有律师业务以外的接触,不然惹祸上身在所难免。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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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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