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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义务可以放弃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1 05:44:08 人浏览

导读:

1、从子女出生时开始,到子女达到成年年龄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均承担抚养义务。

  对于家庭来说,孩子是非常重要的,就算夫妻双方离婚也会考虑子女方面的相关因素,但是不论如何,父母是有抚养义务的,但是有人会问子女抚养义务可以放弃吗?抚养费包括哪些?支付标准又是怎样的?那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

  一、子女抚养义务可以放弃吗

  1、从子女出生时开始,到子女达到成年年龄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均承担抚养义务。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作为生活保持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一旦出生,父母无论经济条件、劳动能力如何,也无论是否愿意,均必须依法承担抚养义务。

  3、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义务,由于在现实中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法律和社会公力不必过多干预或介入。但是,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个人对于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在不侵犯他人及其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以选择不去行使。但是,义务,作为具有一定强制性和羁束性的法律规定,个人是不能自行处置的。因此,抚养义务是不能放弃的。

  二、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这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三、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通过上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子女抚养义务可以放弃吗以及相关知识,我们可以知道抚养义务是法定,且不能放弃,必须对需要的子女支付一定标准的抚养费。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责任编辑: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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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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