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婚姻家庭 > 抚养义务 > 离婚双方都不愿抚养子女如何处理

离婚双方都不愿抚养子女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31 18:35:11 人浏览

导读:

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双方应当就子女问题进行协商,按照婚姻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哪...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强制性的,否则可能构成遗弃,甚至追究刑事责任。那么离婚双方都不愿抚养子女如何处理?抚养义务可以放弃吗?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离婚双方都不愿抚养子女如何处理?

  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双方应当就子女问题进行协商,按照婚姻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哪一方抚养,由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应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有能力条件的一方抚养。

  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判决时主要考虑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综合双方的经济条件、品格、职业等因素。如果被指定的一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制裁措施迫使其履行自己的义务。

  抚养义务可以放弃吗?

  (1)从子女出生时开始,到子女达到成年年龄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均承担抚养义务。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作为生活保持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一旦出生,父母无论经济条件、劳动能力如何,也无论是否愿意,均必须依法承担抚养义务。

  (3)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义务,由于在现实中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法律和社会公力不必过多干预或介入。但是,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个人对于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在不侵犯他人及其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以选择不去行使。但是,义务,作为具有一定强制性和羁束性的法律规定,个人是不能自行处置的。因此,抚养义务是不能放弃的。

  (责任编辑:小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