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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前妻或前夫不按照离婚协议来分割财产,该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9 12:47:37 人浏览

导读:

(责任编辑:王小丹)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你是否会出现这样难以解决的问题?比如,离婚协议里明明写清楚房产归你所有的,但是你的前妻或者前夫就像咬住一块好肉不肯松口一样,不肯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这个时候你该怎么办?若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法律知识,请关注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作出的分析。

  离婚协议虽然未经法院判决,但是自从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离婚协议的内容就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都应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离婚协议书生效了,由于其不具有可强制执行性,许多人就是因为意识到这一点就认为能够轻易反悔,不按照离婚协议的内容来履行义务,也就是说当事人不能拿着离婚协议,直接去法院的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可能对于协议离婚来说,一方不肯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比较麻烦,因为仅凭和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不足以证明对方自愿办理房屋过户的真实意思,房地产管理部门因此不能审查到离婚协议的真实性。但是你也不要太过于担心,这个办法行不通还有其他的办法,对方不肯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此外,特别提醒一点的就是在离婚时建议到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这是为了防止出现以上的情况,将离婚协议书拿去做公证,以证实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那么房地产管理部门就认可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愿意帮你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了。如果一方对于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反悔的,此时要注意时效性的问题,当事人应在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同样发现漏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在两年内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你们是诉讼离婚的,不论对方是否肯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都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房地产管理部门都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的。

(责任编辑:王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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