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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同财产法律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10 11:53:09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家庭共同财产在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中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婚姻法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家庭共同财产法律规定,谢谢您的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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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家庭共同财产都有那些组成,养老金到底是不是共同财产,婚姻法中在年那一条,这条是什么时候颁布的,我想知道具体的时间?

  律师答: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法律条款基本在这,不理解的可以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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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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