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收益
导读:
核心内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性收益是指既包括农民的生产劳动收入,也包括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性收益是指什么?
“生产、经营收益”既包括农民的生产劳动收入,也包括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资本拥有者投资于股票、债券市场,投资于公司、企业经营等,收益丰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这些经营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见,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既包括劳动所得,也包括大量的资本性收入。实践中,在个体工商户、承包经营户、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和私营企业主的家庭中,夫妻财产关系比较复杂,通常而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认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出资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该财产权益为双方共有。
何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收益?
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其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它既是一种财产权,也是一种人身权,具有很强的人身性、专属性。知识产权由夫妻双方完成的,当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知识产权在婚后由夫妻一方创造的,一方取得其所有权,知识产权权利本身归一方专有。但知识产权的收益,也即财产权应归夫妻共同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作品因出版、上演、播映后取得的报酬或允许他人使用而获得的报酬;专利权人转让专利权或许可他人使用其专利所取得的报酬;商标所有人转让商标权或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所取得的报酬,都属于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杨丽施律师简介】
杨丽施律师曾担任多家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以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代表顾问单位进行谈判或以诉讼方式处理民商事纠纷;为公司合同的签订提供起草和审查的法律服务,为公司的专项法律事务提出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法律意见,积累了相当丰富的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真正及时、全面的向客户提示法律风险的存在和为客户提供周详的预防风险的法律方案,协助客户更快、更好的实现其效益目的。杨丽施律师电话:13380023857,欢迎随时电话或者短信免费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
(注:本文为法律快车杨丽施律师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作者、来源法律快车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现实生活中有时候父母在临终前会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将自己的财产分配给子女,那么通过继承而得到的财产能看作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怎么样的?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1997年李某与田某结婚,感情一度甚好。然而随着丈夫李某利用工余时间从事经商、物质生活逐渐富裕,李某变得不安分起来,经常夜不归宿。2003年田某得知李某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案情:马某和丈夫陆某结婚12年,育有两个子女,均已上学。马某独自经营一家五金店,生意很是红火。陆某自从2009年开始因结交
北京离婚财产的分配:北京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可以由双方共同商议。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起诉,法院会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分割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会平均分配。
诈骗罪坐牢可以离婚。夫妻一方服刑期间,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没有继续维持的可能,经法院调解,坚持离婚,法院按照相关法律,应判决准予离婚。
分居五年离婚可以分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未果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双方的情况,依法
领结婚证不需要人事档案。领取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是本人和对方无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的声明;男女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以及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
到处宣传别人出轨违法。到处宣传他人出轨是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对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出轨的,对他人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自然构成侵权。直接影响个人名誉。受害人可以要求对
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不会显示离婚。人民法院没有义务主动通知民政部门,双方是否被判决离婚。更改民政局的婚姻状况,双方当事人需要携带有关证件,前往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