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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财产怎么分割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02 23:21:44 人浏览

导读:

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

  夫妻在离婚时应该对离婚财产进行分割。对于婚姻法明确规定的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收入、奖金等财产在离婚时一般应该均等分割。但是也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夫妻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夫妻在离婚时对已认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具体地说:

  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2、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3、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4、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5、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6.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

  一、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page]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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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割离婚财产应坚持的原则有哪些

  随着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常常涉及生产资料。因此,分割共同财产时,应注意从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出发,不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生产资料应尽可能地分给从事生产和经营的一方,对另一方可分给其他财产和作价补偿。对各种生活资料应考虑双方和子女的生活需要,实事求是地合理分割……详细

  ■ 怎样界定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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