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协议“财产留给孩子”之后是否能反悔?
导读:
夫妻俩离婚,双方都不肯吃亏让对方多拿财产,但是双方都不妥协就离不了婚。思来想去把财产放在两人孩子名下是最妥的,谁都不吃亏。但因为后来的感情变故、抚养矛盾和重组家庭等原因,有些人对曾经“无私”的付出开始懊悔,这是否能反悔?
一、案例
赵先生和李女士是一对结婚十余年的夫妻,生了一个女儿。几年前,夫妻俩协议离婚,女儿归李女士抚养。对于双方共同所有的一处房产的归属,俩人争论不休。
最后,两人决定干脆把房产给女儿,并签订协议,约定双方最晚于女儿30周岁时将自己所有的房产份额赠与女儿。协议签订半年后,赵先生又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赠与。但是李女士坚决不同意。
夫妻协议将财产赠与孩子后,一方是否能反悔?
夫妻协议的赠与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财产,都没有单独处分的权利,需要双方同意才能处分。夫妻双方既然都表示将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撤销时也必须是双方都同意才行,在未征得作为共同共有人的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单方撤销赠与。因此法院没有同意赵先生的请求撤销赠与协议。
二、为什么赠与孩子的协议不可以撤销?
按理说一般情况下,赠与协议是可以撤销的。《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夫妻的赠与协议不属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也没有经过公证,为什么在没有转移财产给孩子的情况下,这个赠与协议不能撤销、赠与不能反悔呢?
法院说,夫妻因为离婚将共同财产协议约定给未成年子女的行为,应视为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赠与行为,与单纯的赠与行为性质并不相同。
如果夫妻的附条件赠与不满足撤销条件,就不能撤销。《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只有受赠与的孩子存在以上三种情形之一,赠与孩子的协议才可以被撤销。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
夫妻共同财产以协议方式赠给孩子有利有弊,虽然能保护孩子的利益,但是这些财产在处置上都要受到一定的制约。因此,当事人在做决定前,应当在充分考虑各种结果和利弊,别到时候又反悔了带给孩子更大的伤害。做决定后一方反悔时,另外一方也要记得运用法律维护孩子的利益。
(责任编辑:杨姑娘)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离婚的进行就是需要对于孩子的抚养权进行相应的分割的,这个抚养权的分割就是给相应的父或者是母的,离婚孩子的归属一般也是需要遵从孩子的意愿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
离婚协议中夫妻是可以进行约定,将其财产约定给子女的,只要其夫妻的分割行为,是属于夫妻之间共同认可的,订立在离婚协议中就行。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离婚
北京离婚财产的分配:北京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可以由双方共同商议。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起诉,法院会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分割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会平均分配。
诈骗罪坐牢可以离婚。夫妻一方服刑期间,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没有继续维持的可能,经法院调解,坚持离婚,法院按照相关法律,应判决准予离婚。
分居五年离婚可以分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未果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双方的情况,依法
领结婚证不需要人事档案。领取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是本人和对方无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的声明;男女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以及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
到处宣传别人出轨违法。到处宣传他人出轨是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对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出轨的,对他人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自然构成侵权。直接影响个人名誉。受害人可以要求对
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不会显示离婚。人民法院没有义务主动通知民政部门,双方是否被判决离婚。更改民政局的婚姻状况,双方当事人需要携带有关证件,前往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