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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前个人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9 19:34:51 人浏览

导读:

夫妻之间的财产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话,这个是可以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的,但是如果财产是属于婚前财产,那么一般来说是个人财产,这个在离婚诉讼当中是不参与分割的,因为分割的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夫妻婚前个人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

  夫妻之间的财产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话,这个是可以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的,但是如果财产是属于婚前财产,那么一般来说是个人财产,这个在离婚诉讼当中是不参与分割的,因为分割的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夫妻婚前个人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夫妻婚前个人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几类:

  1、个人婚前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个人婚前财产如何变成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财产约定公证是指依法将要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或者夫妻双方对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加以约定,经公证机关依法对约定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以是否登记结婚这一事实为依据,公证分为婚前财产约定公证和夫妻财产约定公证。

  三、夫妻个人财产还包括哪些?

  1、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种因人身权受到侵害所获得的损害赔偿费用,因其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是用于保障受害人生活的基本费用,只能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某男被汽车撞伤,下肢瘫痪,经人民法院判决,获得10余万元赔偿金,用于医疗、购买轮椅、护理等目的,这些费用直接因身体损伤而发生,也都是直接用于损害的治疗和因残疾而产生的特定消费。因此,该10余万元赔偿金只能归受害的一方即某男个人所有,其妻不得主张以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均体现了遗嘱人或赠与人强烈的个人意愿,均具有很强的人身性。2001年婚姻法借鉴了国外的立法经验,将婚后一方所接受的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作为夫妻个人财产,体现了婚姻法对遗嘱人、赠与人意愿的尊重,符合我国继承法和民法通则中有关继承和赠与规定的立法原意,充分保护了夫或妻一方的个人利益,避免夫或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失去财产上的独立人格。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夫或妻一方日常生活中自己使用的物品,如衣物、鞋帽、化妆品以及其他专用物品等。

  4、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夫妻婚前个人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哪些财产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哪些财产认定为夫妻的个人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都是有影响的,因此对于这些财产怎么认定就重要啦。这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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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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