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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费收取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3 08:27:35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结婚之后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也是非常高的,并且这个比例也在逐年上升,夫妻双方如果选择离婚,那么就有一系列问题需要处理,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去学习一下,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结婚之后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也是非常高的,并且这个比例也在逐年上升,夫妻双方如果选择离婚,那么就有一系列问题需要处理,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去学习一下,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费收取标准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

  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

  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离婚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离婚诉讼费:

  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

  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

  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

  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

  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

  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

  二、离婚财产纠纷诉讼费由谁承担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三、离婚财产纠纷的注意事项

  离婚登记是指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解除现存婚姻关系所采取的一种行政程序。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纠纷,由此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实践中,离婚后出现财产纠纷的情形多为一方在离婚时隐瞒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或其他收益,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了这些财产,从而主张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产生的纠纷。此类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还应注意,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当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提出。

  此外,当事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当事人事后不履行的,该协议本身并无强制执行力,当事人还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其效力作出认定,方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通过学习了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这一篇文章,我们了解到了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费收取标准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什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根据财产的数额有不同的法律要求,如果纠纷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之间,那么就按3%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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