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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怎么计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30 15:03:20 人浏览

导读:

根据我国计划生育的内容,每个人自出生那一刻即是需要社会出一定力来抚养。例如享受公共设施,还有九年义务教育。毋庸置疑,在经济发达的地区,社会抚养费更高。如果出现超生的情况,社会抚养费则是通过罚款来展现。那么社会抚养费怎么计算?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一一解答。

  根据我国计划生育的内容,每个人自出生那一刻即是需要社会出一定力来抚养。例如享受公共设施,还有九年义务教育。毋庸置疑,在经济发达的地区,社会抚养费更高。如果出现超生的情况,社会抚养费则是通过罚款来展现。那么社会抚养费怎么计算?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一一解答。

  一、社会抚养费怎么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民的收入差异,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数额,而是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2002年8月2日,国务院根据该法的授权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作出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也只是作出了一个原则规定,仍然没有作出十分具体的规定。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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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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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社会抚养费变更情况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

  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

  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社会抚养费怎么计算的相关解答。社会抚养费还存在着增加免除以及减少等情况,但还是建议顺应国家政策,不超生减少社会抚养负担。其中,国家公职人员如果超生不仅要缴纳社会抚养费,还会受到严重处罚。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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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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