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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诉讼离婚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02 11:52:37 人浏览

导读:

婚姻是神圣的,但是结婚之后,往往生活又变成一地鸡毛,所以离婚率居高不下,随着国际化的进程,涉外离婚案件也越来越多,许多人不清楚,涉外婚姻是不是要去国外办理离婚才行,有网友问涉外诉讼离婚如何处理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婚姻是神圣的,但是结婚之后,往往生活又变成一地鸡毛,所以离婚率居高不下,随着国际化的进程,涉外离婚案件也越来越多,许多人不清楚,涉外婚姻是不是要去国外办理离婚才行,有网友问涉外诉讼离婚如何处理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涉外诉讼离婚如何处理

  1、协议离婚。在中国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如一方在中国,另一方在国外,如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赡养父母和处理财产等没有争议的,双方可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办理,不能委托办理。

  2、诉讼离婚。如一方因故(如在国外等)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的,或者双方对离婚有争议的,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般最好是通过诉讼程序由我国法院作出判决的方式离婚。这是因为,有些国家只承认法院的判决的离婚。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有些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为双方办妥离婚手续

  二、涉外离婚诉讼如何送达

  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5、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

  6、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

  三、涉外离婚抚养权归属

  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我国和国外法律规定差异较大,一般来说未成年子女在国外的,一般由国外一方抚养,如果相反在国内的也是一般由在国内和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抚养。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涉外诉讼离婚如何处理”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涉外离婚有两种方式,但是注意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般最好是通过诉讼程序由我国法院作出判决的方式离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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