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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放弃继承权需通过什么方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7 09:42:29 人浏览

导读:

在许多继承中往往会涉及房产的继承,相信绝大多数继承人都会选择继承房产,不过也有人作出放弃继承房产的决定,而这种决定是合法的,本质就是对权利的一种放弃,那么办理房产放弃继承权需通过什么方式,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在许多继承中往往会涉及房产的继承,相信绝大多数继承人都会选择继承房产,不过也有人作出放弃继承房产的决定,而这种决定是合法的,本质就是对权利的一种放弃,那么办理房产放弃继承权需通过什么方式,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办理房产放弃继承权需通过什么方式

  1、书面方式。这是基本的方式。国为放弃继承是单方法律行为,被放弃的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其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其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丧失继承权的,将按无人继承的遗产收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

  放弃继承用书面方式表达,就更显慎重,而且有利于稳定被放弃的那部分遗产再转移的法律后果。实践中,用书面方式放弃继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到公证机关输放弃继承的公证文书;

  (2)亲自书写的弃权声明书;

  (3)写给其他继承人的有明确的放弃继承意见表示的信件,等等。

  2、口头方式。如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分别或者同时向其他继承人口述放弃继承的意见。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二、放弃继承权将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1、放弃继承权,不产生代位继承

  如果继承权人生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的子女丧失代位继承权。虽然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是产生代位继承的惟一条件,但在继承人死亡之前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即放弃了无偿享有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权利,这种权利的放弃,标示着继承人没有继承权,也就是说,一个没有继承权人的子女,当然就不会产生代位继承的问题了,所以,放弃继承权,也就不产生代位继承问题了。

  2、放弃继承权是无条件和无保留要求的。

  放弃继承权,是继承权人主动放弃对被继承人遗产的无偿享有权,如果继承权人以某种条件或要求为前提作为放弃继承权的条件,其放弃继承致其不能履行决定的义务或者侵害了其他继承权人的权利,则这种放弃继承权的表示是无效的。因此,放弃继承权必须以确保其履行决定的义务,确保其他继承权人的权益不受侵害,有条件和保留意见的放弃继承权不成其为放弃继承权的表示。

  3、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要恢复继承权,需经法院作出决定。

  放弃继承权有两种方式,一是书面的形式;二是口头的方式。放弃的表示一经作出,并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为恢复其继承权、重新主张继承权而引发的诉讼纠纷,必经人民法院依据放弃继承权人提出的恢复继承权的理由作出,否则,继承权不能复得。

  4、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和遗产分割之前表示,恢复继承权则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表示,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三、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分析是怎样的

  (1)继承权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

  继承权一经继承人为意思表示,即发生法律效力,故为单独行为。继承人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而且其放弃继承权的行为仅由其一方意思表示即可以成立,不需意思表示一致的达成,因此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2)继承权是可以放弃的

  继承权的放弃体现的是一种权利的放弃,根据法理,权利可以放弃,义务不得放弃,除非权利的放弃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继承法律关系中的利害关系人为继承人与第三人,其中第三人主要是指债权人。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对其他继承人有利而无害,况且由于我国采取限定继承原则,继承权的放弃与继承权的接受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并不会产生多大影响。因此我国法律允许继承人放弃能够为其带来利益的继承权。

  (3)继承权的放弃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意思自治是民法的基本原则,继承权的放弃作为一种权利的放弃,是继承人在不损害他人权利的情形下而为的法律行为,体现了民事主体按照其自由意志处分个人事务的意思自治原则。

  综上所述,房产继承权的放弃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和口头的形式明确放弃继承权,继承权一旦明确放弃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原有的继承人就没有反悔的机会。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办理房产放弃继承权需通过什么方式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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