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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名能力老人如何立遗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5 15:23:12 人浏览

导读:

自己的财产可以自由的处分,老人家在世时也可以立遗嘱,把自己的财产留给指定的继承人,但是在民法典的规定中,立遗嘱也有法律条件,否则可能无效,有很多老人可能是文盲,有思维能力但是没有自书遗嘱的能力,也不能签名字,那么没有签名能力老人如何立遗嘱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自己的财产可以自由的处分,老人家在世时也可以立遗嘱,把自己的财产留给指定的继承人,但是在民法典的规定中,立遗嘱也有法律条件,否则可能无效,有很多老人可能是文盲,有思维能力但是没有自书遗嘱的能力,也不能签名字,那么没有签名能力老人如何立遗嘱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没有签名能力老人如何立遗嘱

  不认字的老人可以让他人代写遗嘱,此外,立遗嘱的方式还有录音遗嘱、公证遗嘱。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二、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因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对事物有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事物缺乏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

  2、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

  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对“有利害关系”,包括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三、遗嘱继承什么情况下会失效

  1、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会导致遗嘱中对遗赠扶养协议中已处分财产的处分失效,但并不影响对遗赠扶养协议中未处分财产的处分效力。

  2、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已满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同时,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无行为能力、后来有了行为能力,所立遗嘱仍然无效;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效力。

  3、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固然无效,但实践中较难证明,尤其是立遗嘱人已经去世的情况下,他人若想通过诉讼认定遗嘱无效,必须要有足够的、符合法律形式要求的证据证明。

  4、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的,遗嘱被视为撤销或部分撤销,不发生法律效力。

  5、遗嘱人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处分也导致遗嘱无效。实践中经常发生夫妻双方一方死亡,另一方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另一方的遗产,导致处分该遗产的遗嘱或遗嘱中的部分内容无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没有签名能力老人如何立遗嘱”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不能签字的老人可以选择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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