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诉讼 > 再婚起诉离婚要怎么应诉

再婚起诉离婚要怎么应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1-26 01:30:39 人浏览

导读:

再婚是指再次结婚的一种情况,一般是指夫妻双方离婚以后,丈夫或者妻子重新结婚,但是如果重新结婚以后还是需要通过起诉离婚的,他要怎么样起诉离婚呢?在起诉离婚的时候要怎么样进行孕妇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再婚起诉离婚要怎么应诉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再婚是指再次结婚的一种情况,一般是指夫妻双方离婚以后,丈夫或者妻子重新结婚,但是如果重新结婚以后还是需要通过起诉离婚的,他要怎么样起诉离婚呢?在起诉离婚的时候要怎么样进行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再婚起诉离婚要怎么应诉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再婚起诉离婚要怎么应诉

  对于离婚案件中,被告拒不到庭的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根据民事诉讼法律规定,需要当事人亲自到庭的案件,经过人民法院二次以上正式传唤仍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拘传措施,或者可以迳行缺席审理、判决。

  二、离婚途径

  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

  三、离婚的条件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

  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起来。也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再婚起诉离婚要怎么应诉的相关知识,在起诉离婚的时候,要按照相应的一些规定去进行起诉离婚的。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