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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孩子后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28 14:47:03 人浏览

导读: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对未成年人的成长所支出它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等。夫妻结束婚姻关系,但不影响对孩子的抚养关系,夫妻即使是离婚后,也需要对孩子承担抚养义务。那么生孩子后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对未成年人的成长所支出它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等。夫妻结束婚姻关系,但不影响对孩子的抚养关系,夫妻即使是离婚后,也需要对孩子承担抚养义务。那么生孩子后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一、生孩子后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二、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确定子女抚养费承担的两种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生孩子后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的相关介绍,离婚孩子抚养费及学费是其父母双方都应承担的,可以通过协商或是法院判决的方式,具体的抚养费要根据自身的情况而定,抚养费包括有生活费、医疗费用、教育费等等,孩子未成年,父母是有承担其抚养费的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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