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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1-20 03:26:17 人浏览

导读:

央视备受人们喜爱的主持人在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夫人叫做——李白。当人们为多年奋斗在法治学霸前线的小撒刷屏的时候,有些人不禁要问了:为啥在中国领取结婚证呢?为啥与外国人结婚会在中国的民政局领证呢?他俩的孩子属于中国人还是加拿大人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

  央视备受人们喜爱的主持人在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夫人叫做——李白。当人们为多年奋斗在法治学霸前线的小撒刷屏的时候,有些人不禁要问了:为啥在中国领取结婚证呢?为啥与外国人结婚会在中国的民政局领证呢?他俩的孩子属于中国人还是加拿大人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

  一、涉外婚姻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涉外婚姻是指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包括外籍华人、在我国居住的外籍侨民及无国籍人等)之间的婚姻。由于港澳台同胞与大陆公民结婚也有所不同,所以在此将涉及港澳台同胞的婚姻登记也列举出来。

  二、为什么在中国领取结婚证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

  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小撒是中国人,李白是加拿大人。他们共同经常居住地是中国,所以,在中国领取结婚证,是可以被认可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第二款及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小撒与李白为什么会在朝阳区民政局登记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

  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为了防止没有学过法律的朋友搞混,简单解释下:撒是中国人、李白是加拿大人,目前来看,他们现在定居在中国,则根据第一部分:共同经常居所地——中国。即:中国法律认为你俩结婚了,那你俩就结婚了。

  撒和李白的孩子会是什么国籍?

  如果孩子出生在加拿大:根据中国国籍法第五条,在国外出生的孩子,如果出生时有起码一方父母是中国公民,孩子出生时自动具有中国国籍,除非出生时有起码一方父母是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而且孩子出生时有其他国籍。出生在加拿大就自动具有加拿大国籍。所以孩子有没有中国国籍取决于中国公民那位父母有没有“定居在外国”。如果有,孩子就没有中国国籍;如果没有,孩子就自动具有中国国籍。

  如果孩子出生在中国:根据中国国籍法第四条,在中国出生的孩子,如果出生时有起码一方父母是中国公民,孩子出生时自动具有中国国籍。根据加拿大法律,加拿大人在国外生的孩子出生时也自动具有加拿大国籍。

  俩人结婚,以前的国籍怎么办?

  涉外婚姻和国籍并没有任何关系,小撒可以让老婆李白保持现有国籍,也可以选择加入女方所在籍的国籍,不过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如果撒想加入加拿大国籍,他将会丧失中国国籍。

  三、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手续解除夫妻关系。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因此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知涉外婚姻法律规定是怎样的相关知识等相关信息,还为大家拓展关于离婚的条件有哪些的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的详细介绍相信大家有了初步的了解。如果还有其它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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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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