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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诉讼离婚的流程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08 11:03:04 人浏览

导读:

已经怀孕了的人,只能是女方可以提出离婚,男方不得进行提出,所以对于女性的保护是更加明显的,不过在超过了1年后,就可以男方提出离婚了,那么有关的程序有哪些。法律快车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孕妇诉讼离婚的流程是怎样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已经怀孕了的人,只能是女方可以提出离婚,男方不得进行提出,所以对于女性的保护是更加明显的,不过在超过了1年后,就可以男方提出离婚了,那么有关的程序有哪些。法律快车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孕妇诉讼离婚的流程是怎样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孕妇能不能离婚

  《婚姻法》规定对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而女方可以提出离婚的规定就体现了上述对她们的特殊关怀。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这一规定说明三个问题:

  1、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请求。也就是说,在上述时间内,男方没有提出离婚请求的权利;

  2、女方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离婚的请求,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受理。

  3、男方在上述时间内的离婚请求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提出,并经人民法院确认有必要时,才可以受理。这就不难看出,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目的就是为了从根本上明确对妇女儿童的保护。

  二、起诉离婚应满足哪些条件

  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

  三、孕妇诉讼离婚的流程是怎样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以上就是对你的提出的问题的回答,起诉的离婚最重要的还是双方感情破裂,要是的确没有感情了,那么女方可以提出离婚的要求,在怀孕期间,要保护好女方的合法权益,离婚所带来的后果是严重的。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孕妇诉讼离婚的流程是怎样,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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